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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个半月共40宗 「练功券」诈骗 其中17案有18人被强制羁押

发布日期:2022-04-02 20:22    点击次数:156

澳门个半月共40宗 「练功券」诈骗 其中17案有18人被强制羁押

  导读:检察院今(22)早发新闻稿指出,澳门接二连三发生涉嫌以「练功券」冒充纸币实施诈骗的案件。根据统计资料,自去年12月至本月中旬,检察院共开立超过40宗涉及「练功券」诈骗案的侦查卷宗。经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提议,共有17宗案件的18名嫌犯被刑事起诉法庭采取羁押强制措施。

  检察院今(22)早发新闻稿指出,澳门接二连三发生涉嫌以「练功券」冒充纸币实施诈骗的案件。根据统计资料,自去年12月至本月中旬,检察院共开立超过40宗涉及「练功券」诈骗案的侦查卷宗。经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提议,共有17宗案件的18名嫌犯被刑事起诉法庭采取羁押强制措施。

  数据显示,自去年12月初至本月中旬,检察院共开立超过40宗涉及「练功券」诈骗案的侦查卷宗,相关案件的犯罪手法大同小异,通常由案中嫌犯向被害人讹称可提供货币兑换服务,惟彼等要求被害人透过手提电话上网,将拟兑换的款项先行汇入嫌犯指定的内地银行账户,当被害人按指示汇款后,嫌犯即向被害人交付事先包扎成迭的所谓纸钞,但相关「纸钞」只在表面覆有真钞,内里均为印有「练功券」字样的纸制仿钞票样品。

  在相关案件中,有部分被害人在现场点算款项时揭发事件并将嫌犯送交警方处理,惟所汇出款项已难以追回。相关案件涉及的款项由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,因应案件款项所涉数额的大小,相关行为可相应触犯《刑法典》第211条规定及处罚的「诈骗罪」、」巨额诈骗罪」及「相当巨额诈骗罪」,倘罪名成立,行为人可相应被判处至最高十年的徒刑。

  检察院提醒市民和游客,倘需兑换钱币,应循正规渠道向银行或其他合法兑换机构办理,切勿为贪兑换利益与来历不明的人士私下交易,否则可能遭受不法分子蒙骗致财产损失,甚至可能被牵连至其他犯罪活动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