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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铲链条、打团伙、挖金主”狂牟利54人被警方抓获

发布日期:2023-05-16 22:52    点击次数: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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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董某鹏,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,现在对你执行逮捕!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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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7月2日,羁押在泉州安溪县看守所的董某鹏,怎么也没有想到仅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、出售,就会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,涉嫌的罪名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


董某鹏并不是个案,今年5月底至6月底,安溪公安经过一个多月的连续作战,成功破获“5.27”特大买卖银行卡专案,在安溪、晋江、厦门多地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,现场缴获作案银行卡150余张,电脑10余台,涉案金额高达上百万元。

 

在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,安溪警方注意到,当下的买卖、租借银行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年轻化趋势明显,在本次案件抓获的54人当中,90后16人,00后4人,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9周岁!


这些年轻的犯罪嫌疑人中,不乏在校大学生。


在漳州某学院就读旅游管理专业的大一新生肖某波就是其中一位。


今年1月以来,肖某波通过使用微信及微信绑定的银行卡,为网络菠菜诈骗团伙洗“黑钱”,并将洗好的“黑钱”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转到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上,至今已获利数千元。


而在漳州某职业学院就读的大二学生施某凡也是如此,今年3月以来,施某凡在从网上了解到有人欲以每个月900元向其租用银行卡用于洗钱,便将自己名下农行卡及U盾提供给对方使用。


直到被警方抓获时,施某凡已获利1200元。


而其银行卡被诈骗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,至今仍有人被骗,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!


由于利益的诱惑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,肖某波、施某凡不仅葬送了刚刚开启的大学生活,而且还将面对法律的制裁!

 

“铲链条、打团伙、挖金主”,安溪警方重拳出击!

在审讯过程中,不少犯罪嫌疑人认为“只要不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,就可以租给别人使用”,甚至认为“租、借给人从事境外菠菜诈骗没事”。


殊不知,买卖、租借银行卡本属违法犯罪,而不论是电信网络诈骗还是跨境菠菜,更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行为!